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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审判质效吹响集结号

锚定公正和效率 推动高质量发展广东吹响提升审判质效集结号


“审判质效就是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说,“全省法院要扎实奋战三年,实现审判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以审判质效综合提升的实际成效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今天召开的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全省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上,张海波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在审判工作的实处,着力在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上下功夫,在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中,更好地实现群众的利益诉求、公正需求和价值追求,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中,把实现公正和追求效率、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更好结合起来。



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如何针对影响和制约审判质效的“痛点”“堵点”“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会前,广东高院赴各地深调研,2个月内先后召开了10余场座谈会,问计于基层,问策于一线,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各地案件数量和类型特点,明确不搞“一刀切”式的目标,构建了“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评价目标体系,即:存案下降;审判质量和实质解纷能力提升;四类案件监管机制、繁简分类审理机制、裁量权和执行权规范行使机制优化。评价目标体系采用的“指标+机制”二元结构,涵盖了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能力和审判权运行机制等内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审级“量身定做”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


“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张海波表示,要确保审判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就要准确把握好五个辩证关系:


一是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把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以审判质量提升推动案件数量下行;


二是诉源治理和立案登记制的关系,既要完善多元解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又要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通过诉讼前端提升审判质效,及时有效化解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服判息诉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关系,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以高质量司法和高水平的诉讼服务,促成争议实质性化解,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四是司法裁判稳定性与审判监督职能的关系,要通过提升审判质效来维护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提高司法公信力,杜绝人为提高或降低发改率;


五是司法办案和业务指导的关系,针对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新要求,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功能,实现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整体提升。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万国营对为期三年的审判质效整体提升工作做了具体部署,院领导赵菊花、林碧艳、陈友强、崔怡、李克俭、王静,周定挺等出席了会议。广州、佛山、汕头、河源、阳江等5市中院院长做了表态发言,全省三级法院领导班子、各业务部门和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共2000多人参加了会议。




广州法院

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对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广州法院将坚决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把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作为重中之重,迎难而上、奋勇作为,奋力推动办案质效持续向好,以广州法院审判工作走前列助力全省法院审判工作走前列。


一是高标准抓好组织谋划。将执法办案纳入“竞标争先”行动,对标省法院目标任务主动加压,压实“一把手”责任,加强智能分析研判,优化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全面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氛围。


二是大力度推进案件清理。明确推进措施和清理时限,定期通报清理进度,全力以赴推动存案和长期未结案件数稳步下降。


三是强举措深化诉源治理。深化“法院+综治”联动调解、市场化调解等机制应用,注重以“府院联动”拓展多元解纷力量,持续巩固新收案件回落的良好态势。


四是严要求守好质量底线。优化“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类案检索机制。“精益求精”打磨精品,争取形成更多审判监督管理首创成果,在高层次案例采用上实现新突破。



佛山法院

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广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佛山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省法院工作部署,坚决担起地级市第一的责任,努力完成“一降两升三优化”指标任务,推动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做竞标争先践行者。年初八,佛山中院召开“竞标争先”动员会,以“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的精气神,吹响奋进冲锋号。对标“一降两升三优化”目标评价体系,分解细化20余项重点指标任务,力争各项核心指标均进入全省前列。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做能力提升攻坚者。深入推进天平工程建设,综合适用独任审理、小额诉讼、电子送达、电子卷宗、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等程序和机制,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探索裁判要旨对外公开,指导当事人进行类案检索,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逐案分析,进一步提高服判息诉率、降低发改率。集中攻坚18项执行指标,努力保持执行工作领先优势。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做品牌标杆创建者。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审判职责明晰化、案件监管制度化、法律适用专业化、类案同判规范化。深入开展“卓越工程”建设,力争再增加一批审判业务专家、精品案例、获奖论文和审判执行品牌。



汕头法院

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为全省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汕头法院将坚持公正效率两手抓,按照“突显亮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工作思路,全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切实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强诉源治理、专业化审判、审判质量三大品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司法、民政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和诉调对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全力打造涉侨司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环境资源审判“汕头样板”。增强判决说理判后答疑,通过强化类案强制检索、发改案件季度分析通报、审判业务指导等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案效果。


二是狠抓均衡结案、案件清结、综合治理“执行难”三大重点。科学设定清案目标,加强审限延长次数和理由监管,推进审限内结案。落实院庭领导分级督办,开展专项督查,减少长期未结案件。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三是突破小额诉讼适用、精品案件培育、审判运行机制优化三大难点。加强前置甄别,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建立“立案初筛-办案甄别-法官挖掘-编报拾遗”精品案件发现机制,完善司法建议工作制度,培育更多代表性、示范性成果。严格落实案件监管、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河源法院

聚焦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部署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三年规划,为全省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明确了方向。河源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快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步伐。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落细河源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在省法院“一降两升三优化”目标体系基础上,印发河源法院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法院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评价指标体系,增设结案平均用时、诉前调解成功率等评价指标,着力破解办案周期长等短板弱项,并根据质效实现情况,每年进行动态调整优化。


二是突出重点指标,以点带面推进河源审判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审判效率,确保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逐年提升,完善速裁快审运行机制,力争年底结收比不低于100.9%,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动态清零”。着力提升审判质量,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中院领导挂钩督导、审判部门包片指导基层机制,力争一审发改率在4.3%以下、终本占比不高于45%。着力提升审判效果,以审判专班责任制确保重大案件审理实现“三个效果”,运用“一盘棋”“四个一”“三同步”机制,强化重大敏感案件依法有效稳妥办理。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把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3个工作专班,实行“周例会”“月小结”“季研判”,加强审判质效全程监控、动态预警。建立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召开态势分析会,及时发现问题推广经验。广泛开展办案竞赛、劳动竞赛,营造竞标争先氛围。



阳江法院

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全省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阳江法院将严格落实省法院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提升审判质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盯质效指标,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一是综合施策盯质量,部署开展“一院一题”攻坚行动,落实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机制,完善发改案件“错题本”机制,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办案质量有效提升。


二是加强管理抓效率,推进均衡结案,完善繁简分流改革配套机制,加大人员、资源与科技投入,加大长期未结诉讼和执行案件清理,确保存案有效下降。


三是全链条治理控增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对高发、频发案件实行联动化解,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格局形成并全方位化解纠纷,注重发挥调解对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减少衍生案件的作用,实行全链条调解,确保实质解纷能力有效提升。


四是强化监督促完善,严抓“四类案件”监管各环节,确保“关键少数人”抓好“关键少数案”,部署开展专项评查和审务督察,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有机统一,确保“三大机制”有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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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编辑:罗令宙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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